基层建设

学院首页 > 党建工作 > 基层建设 > 正文

地理科学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7-03-17阅读数:

 

 

20173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更好地加强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职业素养和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经地理科学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一、总 则

 

1.地理科学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我院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团体。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理论学习、研究和交流。

 

2.本研究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与要求,认真细致、求真务实地开展学习、研究。

 

3.活动原则:坚持“党委指挥研究,党建指引方向,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指导工作,成果运用师生,覆盖专职兼职,务虚促进务实”的工作原则。

 

4.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通过提高专兼职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为把地理科学学院建成“扎根区域沃土,学科特色鲜明,团队实力超群,服务地方紧密,培养质量一流”的学院,提供强大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机 构

 

5.本研究会实行会长负责制,部长委任制。研究会会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会长(设两名)由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研究会内设理论部(部长由院团委书记担任,各党支部书记为部成员)、宣传部(部长由一名专职辅导员担任,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为部成员)。

 

6.院党委副书记为本研究会的常务副会长,负责处理研究会日常事务。

 

 

三、会 员

 

7.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工会主席、院团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院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作为会员参加本会活动。同时,也热忱欢迎我院其他师生踊跃申请加入。

 

8.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并完成研究会交给的专题辅导、资料收集整理、课题研究任务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学习、研究成果和经验总结推广等资料。

 

9.会员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习、研究、培训以及考察等会议和活动;可以及时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四、任 务

 

10.根据校党委、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与要求,结合地理科学学院的工作实际,确定研究会的学习、研究重点与内容。

 

11.指导学院工会、团委、党支部、团支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经验总结与推广。

 

12. 在院党委的指导下,由理论部确定召开学习研讨会、培训和考察、交流的主题、课题、内容及论文或学习体会收集汇总等;由宣传部负责进行学习、研究的成果交流、展示和经验推广(宣传版面;报刊;网页、QQ和微信等网络媒体)。

 

13. 研究会的活动,重在促进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我院各级党组织和相关专兼职工作者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五、制 度

 

14.研究会每学期召开12次集体学习、研究和交流活动;理论部每学期初,制订学期或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学习、研究课题和成果报送要求、做好召开研讨会的相关会务工作等有关事项。

 

15.定期(每年或每两年一次)进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论文或学习体会、优秀成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以院党委的名义公开进行表彰奖励。

 

16.定期对院党委设立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进行评议、评定,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兼职辅导员积极探索创新。

 

17.在本研究会获得先进个人、工作创新奖和优秀研究成果的师生,在学院年度工作考核、推优入党、学年度相关奖助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时,研究会可以有依据地向学院考核领导组、相关部门和党支部等进行大力推荐。

 

 

六、经 费

 

18.研究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地理科学学院党委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如有特殊需要,可向院党委提出相关申请,经批准后,再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

 

 

七、附 则

 

19.本章程从院党委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