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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03阅读数:

根据院党委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办法。

1.每个院党委委员都要负责联系一个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以外的党支部,以便院党委更广泛、更便捷地了解各个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联系党支部的院党委委员简称“党支部联系人”。

2.院党委现有的4位党委委员及院团委副书记所联系的8个党支部信息如下:

(1)强汾生(所在党支部为管理育人教工党支部)联系土地资源与生态修复教工党支部和信息科学学生党支部;

(2)张永清(所在党支部为土地资源与生态修复教工党支部)联系遥感与地信应用教工党支部和区域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教工党支部;

(3)康永和(所在党支部为管理育人教工党支部)联系研究生党支部和地理科学党支部;

(4)王亚婷(所在党支部为地理信息学生党支部)联系环境规划学生党支部;

(5)于亚军(所在党支部为土地资源与生态修复教工党支部)联系管理育人教工党支部。

3.每位党委委员要以联系人的身份,每学期至少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2次,全面细致地观察、了解所联系党支部的“三基”建设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

4.党支部书记每月要主动向本支部的联系人汇报党支部月度工作计划或月度工作开展情况。

5.党支部联系人每学期要与所联系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起研究、讨论和评估1次党支部工作,帮助党支部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6.党支部联系人必须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认真负责地督导、帮助所联系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增进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7.党支部联系人可以对所联系党支部提出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学计划、先进模范典型的培养、宣传,以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8.党支部联系人要在院党委党务工作专题会议上如实、负责地报告个人所联系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效果、问题等工作成效及相关信息,对院党委进一步加强优化联系人制度和联系人工作提出认真负责的意见和建议;院党委也要定期督查联系人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9.党支部也可以参照上述做法采取支委联系党员,开展定点定人重点帮扶、重点服务的党员联系人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10.院党委要把党支部联系人的联系工作表现,纳入其个人学期或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并与联系人的评先评优挂钩,以确保联系人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加强党支部建设目标任务的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