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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实践和获奖情况测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2阅读数:

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实践和获奖情况测评办法

一、科研实践能力积分

科研实践测评以培养我院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探索精神为目的,以鼓励研究生在高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文为导向,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其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

基础分:符合所在年级上一学年科研实践要求学习要求,基础分为50分;

参照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标准》和校科研业绩奖的主要精神,对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按发表刊物级别、数量以分值计算刊物级别具体分值如下:

序号

刊物级别

分值

备注

1

特级、IA、IB级

50分/篇

2

IC级

20分/篇

3

核心

10分/篇

4

不低于本校级别

3分/篇

注:1.基本要求: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山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且须提交经导师书面同意的证明。

2.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通讯作者的、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学生为第一作者。

3.研究生发表在旬刊、半月刊、增刊、专刊、专辑、内刊或未出版会议论文集等以及非学术专

业期刊一律不加分。

4. A类出版社出版的编著每3万字计2分,学术论文集2分/篇;其它出版社出版的编著每3万字计

1分,学术论文集1分/篇。

5.同一内容的科研成果如有不同的形式(如发表的论文同时又获奖等),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加分。

6.积分实行代表作形式提交,每人提交不超过两篇。

7.其他未尽情况提交院奖学金评定委员,参照校科研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加分。

8.被中文核心(遴选)期刊、科技部核心期刊、中国农业核心等期刊收录,且版面≥4个版面,

视为本校级刊物级别。

 项目具体分值如下

序号

项目级别

分值

备注

1

国家级

50分/项

2

省级

20分/项

3

校级

10分/项

注:可征求项目负责人意见确定成员加分分值

 二、获奖情况

参加各类赛事包括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CCTV杯高校英语口语大赛等国家级竞赛;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校级四大类竞赛(获得奖学金及由此带来的荣誉称号除外),以国家级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5分,鼓励奖或优秀奖加10分;省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鼓励奖或优秀奖5分。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3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比赛,按成员平均积分。(同一个项目只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

科研分值以本类别最高分为满分,再换算成满分为100的标准分,其中基础分50。如自然地理学最高分为20分,A同学科研5分,A同学标准分为:5/20*50+50=62.5。

 

 

                                                            地理科学学院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