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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定期报告安全稳定信息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10阅读数:

1.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和向学校报告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息,院长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院长书记参加学习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召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汇报、传达、研究、和安排落实,可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要求,在不同的范围内向师生传达、宣讲,坚决杜绝出现传达迟滞、研究应付、落实敷衍的失职行为。

3.学院要及时收集、汇总和向学校汇报以下事关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往出现过的重点人和重点事;学院网页及各类网络信息群运行情况;重点实验室设备与药品使用与保管的信息;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及相关利益诉求;具有宗教信仰师生的信息、动态及诉求;师生外出(含进修、实习)信息;涉及师生心理、出行、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外来可疑人员的非法串联、传销等活动信息;突发的较为重大的安全与稳定事件信息等。以上涉及安全稳定的信息要制表存档并及时进行更新。

4.辅导员和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员、院团委和学生会主要干部要每天向院学工组汇报学生的安全稳定动态信息。

5.我院实行办公室和辅导员每天检查、收集和汇总重点部位和全体师生的安全稳定信息,学院认真汇总后,于每周五上午9时之前,向学校书面汇报(“零报告”的形式,书记签字、加盖院党委公章)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6.在不同的长短期节假日里,仍然执行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