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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9阅读数:

按照校纪委师纪发【2018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扎实开展对本专项工作的宣传和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重要性的认识

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给予落实:

919日上午,召开院党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与研究、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于当日下午把院党委的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公布到学院网页、教职工QQ工作群、教职工微信群;

20日前,要利用学院召开各类会议的时机,组织参会人员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校园网上登载的省纪委、校纪委的相关文件内容;

利用学院网页、微信群、QQ 群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务必于20日上午完成上传);

用好用足已经通报曝光的“四风”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节前的纪律教育,让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知晓纪律底线和注意事项。

二、研究出台我院“两节”期间的自查自纠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 920日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由院党委书记按照院党委专题会议做出的决定,亲自执笔起草完成学院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经院党委成员审阅修改定稿之后,及时公布到学院网页、QQ工作群和教工微信工作群上;学院将及时公布学校和学院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

2.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学院领导自查自纠分工情况是:强汾生负责机关部门;张永清负责地理科学系;康永和负责资环系;王贵文负责地信系;张仲武和王亚婷负责实验中心。

3. 19日下午,全体学院领导和院党委委员立即按照院党委会议决定的分工领域开始自查自纠工作。

4. 具体工作要求是:分管学院领导必须于19日下午与相关系、部门负责人一一对接、把自查自纠工作覆盖到全体教职工:要向每位教职工一一宣传形势与政策、查问个人相关事项、教育告诫教职工遵纪守法)。

5. 学院党委将在921日、25日和109日,分别把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汇总后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6. 学院党委将于1010日前,我院将认真总结“两节”期间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三、加强日常监督,绷紧专项整治纪律之弦

学院领导还将会同院党委委员、各系主任和科室负责人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学院相关工作、全体教职工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院党委将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严肃、不认真、故意隐瞒违纪线索不报的院属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执纪问责。

四、公布学校和学院的监督电话和邮箱

1.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监督电话:03572051043  2051044

2. 学校自查自纠举报的电子邮箱:sxnujiwei@163.com

3.学院自查自纠工作监督电话:

03572051200 (学院办公室)

19935712687(强汾生) 18536028961(康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