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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地理科学学院硕士学位教师能力提升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1阅读数:

为提升我院硕士学位教师(简称教师,下同)的学历和科研能力,促进学院整体实力进入新台阶,特制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方案旨在提升有志于高等地理教育和科研事业的我院中青年教师整体能力,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提升学位层次、积极参与科研工作、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

提高学院中青年教师自我发展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师应制定自我发展三年规划,包括学历提升目标、职称晋升目标、国内进修目标,科研总目标和年度分目标,外出学术交流目标等。

二、学历提升

1、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到高等院校和研究所读博,除享受学校相关政策待遇外,提高我院原相关待遇。

2、学院鼓励和安排中青年教师每三年去国内大学和科研机构做访问学习,享受学校相关政策待遇外,学院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科研提升

1、鼓励发表论文。对于无科研经费的中青年教师发表1C及以上文章,版面费由学院报销;发表中文核心文章,报销版面费三分之二;发表省级(不低于山西师大学报)文章,报销版面费二分之一;上述版面费均不得含加急出版费和润色费。

2、鼓励项目申报。对于教师可申请的校级、临汾市等的一些项目,由学院组织、指定专人跟踪服务、辅导、写推荐信。

3、鼓励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对于无科研经费的中青年教师参加本方向的学术会议,参会论文被收录或者做会议发言报告,学院按照学校标准报销会务费、住宿费和路费。只参加学术会议,无论文和报告,学院按学校标准报销路费。

4、鼓励我院科研骨干教师帮、扶、带中青年教师。帮、扶、带的教师以主持人申请到项目(骨干教师须为第一参与人)、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以上论文(骨干教师须为通讯作者、第二作者)等成果的,学院按照同等成果奖励骨干教师。

5、本方案中的硕士学位教师是指没有获得高级职称。

6、其他未尽事宜,由地理科学学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