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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8阅读数:


一、专业(领域)简介 

   本专业领域是由生态环境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地理信息等相关领 域相互交叉、相互融合而成。针对水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大气水体土 壤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依托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展水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针对资源开采过程中的滑坡、泥 石流、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和地下水破坏等问题。探究环境恶化及 地质灾害主要诱因,开展矿区地质灾害预警与防治,矿区生态修复等措 施研究;基于“3S”技术、大数据挖掘以及空间分析集成建模等方法学, 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陆面水文过程和矿区生态修复等领域开展了资 源环境信息技术研究。本专业领域已形成一支教学优秀、科研能力强、 工作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 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 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要求 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身心健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 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

   2. 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知识,了解国 内外资源与环境领域工程设计和应用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相关 规范,掌握解决资源与环境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 2 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生态环境工程、矿产资源利用和GIS应用的规 划、设计、实施、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 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 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掌握资 源与环境相关研究领域的专业术语。 

   4. 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三、研究方向 

1.环境生态工程 

   针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面临的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体 污染、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水土流失、污染场地恢复等,融合 气象与气候学、水文学、土壤学、环境生态学、环境工程等多学科的优 势,开展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形成机制与生态修复的关 键技术研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措施研究,以促进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 环境地质学 

   针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滑坡、植 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恶化、地下水位下降等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 集合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地面观测、环境同位素技术 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分析测量方法等高新技术手段,融合灾害地质 学、构造地质学等学科,揭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地质灾害发生的机制, 探究关键的防治措施和应用技术。 

3. 地理信息科学 

   基于“3S”技术、大数据挖掘以及空间分析集成建模等方法,在农 田土壤污染、大气污染迁移转化、陆面水文过程、矿区生态破坏、受损 生态系统恢复等领域开展资源环境信息的监测与预警研究。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4 年(含休学)。课程学习一般为1学年,社会实践1学年,撰写硕士 学位论文或完成工程设计的时间从选题到答辩一般不少于1年。实践教 学中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五、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交叉进行的培 养方式。

   1.实行校内导师负责制,也可以采用校内导师与具有实践经验并有 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联合指导。吸收生态、环境工程相关领域的专 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 的培养工作。 

   2. 实行学校与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合作培养。吸收本学科实践领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共 同培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能力。

六、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要求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 修课、实践课,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其它课程 4 的考核方式为考查。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16学时可计作 1 学分。课程学习时间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具体见附件1。 

   1.公共基础课(7学分):课程设置为4门。 

   2.专业基础课(10学分):课程设置为5门。 

   3.专业选修课(13-17学分):课程设置为7-9门。 

   4.实践课(2学分):主要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管理实践、社 会实践和劳动实践,各为1学分,学生任选2门(其中劳动实践课程必 选)。 

   在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还可根据研究 工作需要和研究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自选课程和补 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七、资格考试 

   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要参加资格考试,目的是考查硕士生是 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相关研究方向的工程和 技术的发展趋势,同时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资格考试采 用笔试(闭卷或开卷)或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没有 通过资格考试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对两次未通过资格考试 不适宜继续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实行淘汰。 

八、中期考核 

   硕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考核委员会由导师组组成,对硕士生入 学以来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专业实践、论文准备、健康状态进 行综合评估。对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中期考核时应提交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中期考核的时 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考核采取答辩的形式。

九、学位论文 

   1.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 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由3-5名本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导师组 进行开题论证,通过后方可开始学位论文工作。导师组要根据学位论文 开题情况,检查学位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对论文写作中 出现的问题加以指导。 

   2. 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与 应用价值。提倡从企业的资源与环境工程项目中提出问题,确定选题。 选题内容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实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 用资源与环境工程基础理论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学位论文可以是一个完整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课题研究,可以 是攻关或技术改造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 研制与开发。应包括文献阅读、选题调研及其报告撰写、理论分析、实 践研究(或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改造与开发等)以及论文(设计报告) 撰写环节。 

十、申请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需至少参与1项导师研究课题,并承担相应科研任务。 至少以主持人申报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等项目1项,并参加院级及以上 学术研讨活动不少于6次。其中,学术研讨主要包括各类学术论坛、学 术讲座、学术会议、读书报告会等。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 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 6 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并 颁发学位证书。具体办法详见《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 细则》。 

十二、其他规定 

   1.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查阅本学科国内外文献 100 篇以上。 

   2. 本次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24级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开始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