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持实验室清洁卫生,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院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创造良好实验环境,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安全不受损害,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如下实验室安全卫生值日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地理科学学院所有实验室。
二、在学生进行实验时,必须有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在相应实验楼内,且告知学生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如果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临时有事,可委托其他教师值班。
三、对于双休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晚上,如果有学生要开展实验工作,由指导老师与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实验进行时有教师(指导老师或实验室负责人)在相应实验室。
四、在场教师的职责:
1. 有责任巡视本课题组所有实验室的实验情况,发现操作不规范的地方,要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2. 出现突发事故后,有责任及时处理险情,通知相关责任人,协调好事故的处理。
3. 当天结束值班时,有义务确保各实验室学生按规定完成了实验室的例行检查,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用具的规整,清排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学院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各实验室安全卫生值日情况,如发现没有按规定安排在场教师,未按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对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对实施实验的人员进行通报。情节严重中者,依据校、院的相关实验室规定追究责任。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